记得儿时的自己身体不适很好,听姐姐说我四五岁的时候才下地走走
儿时就养成习惯,喜欢窝在妈妈的怀里晒太阳
春秋之时阳光不算太烈,就这么赖在怀里,一天都不想动
渐渐地,随着成长,身体慢慢好起来,突然就喜欢各种运动
我性子比较野,从不是安分的跳跳皮筋,踢踢毽子而已,我最喜欢的是爬树
跟着弟弟各种掏鸟窝,或是打打篮球,又或跟着弟弟玩弹珠
总在外边跑着玩,就晒出一身小麦肤,爸爸就老叫我野丫头或是黑丫头
说我跟人家的姑娘一点不一样,人家安安分分白白净净,就我黑,哈哈哈~
直到长大,喜欢运动已经成为骨子里的一种信仰
曾一度参加校队成为长跑运动员,不过后来因为学业就放弃了
但是运动的习惯一直保持下来了......
今天的媳妇是橘子见过最健康最阳光的一个
虽然不是白白嫩嫩,但是小麦肤是一种大气,一种野性
这种美有种原始的张力,娶媳妇就得要这样的,你说是不?
媳妇图片由汽车之家用户“傻皮不是陶俊楠”提供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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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欢运动不是说说而已,今年第一个10公里,送给在运动路上坚持的人们,希望你们能够一直坚持下去,希望自己也一直坚持下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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