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几年来,古装剧又迎来了春天,有别于当年的武侠剧,现在的宫斗剧更加流行。宫斗戏剧中很少有什么刑罚,其中最常见的刑罚是杖刑,皇帝或官吏的令牌被丢掉,左右侍从的人被拖出门外,或在法庭上开打,对观众来说,这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。
史实惩罚是否也像电视剧一样平常呢?不要被电视节目所欺骗,真正的惩罚会让你对世界产生怀疑。
从古到今,用鞭杖惩罚有
的说法,但那是很早以前的事了。杖在我国古代刑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,是我国著名的“五刑”之一。大概始于汉代,虽然当时并未明文规定杖刑这一刑罚,而是将杖刑和鞭刑混为一谈,鞭刑的意思是用鞭杖或竹板打,字面上与杖刑非常接近。
但汉朝时,哪有“拖出去打一百大板”,当时鞭刑分为鞭刑三百和鞭刑五百,后来想,别说鞭刑五百了,鞭刑下的活口少了,就把鞭刑降了些,鞭刑下的活口也少了。需要注意的是,最初杖刑(或鞭刑)时,鞭打的部位一般都是背部,臀部和腿部很少,常常鞭打后,犯人就皮开肉绽,即使不死也时时刻刻都没有。
比方说,相信大家都看过《水浒传》中的一段,其中有这样一段,豹子头林冲被刺中,若不是遇上柴大官人,恐怕林冲免不得杀威风,杀威风就不那么简单了,这一百棒下来,即使武功高强的林冲恐怕也难逃一死。
我国历史上许多昏君,能记起名字的人不在少数,这其中自然少不了隋文帝杨广,仅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把隋朝给毁了,他也是有点儿道行的。把杖刑发展到隋朝杨广这里,可以说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,杨广生气的时候,拿起什么东西都可以当杖刑,有的时候甚至直接用鞭子抽打,威风凛凛地下来,受刑者几乎无人生还,他还满脸疑惑地问大臣:“吾杖重乎?”
唐朝时,唐太宗发现杖刑并不是那么回事,一次杖打,与处以死刑并无区别,于是对杖刑作了很大改变,从此,杖刑不再是打犯人的背,而是集中在犯人的臀部上,从此,“打屁股”就成为主流。不只这样,历史上的杖一百、杖五百、杖六十、杖一百等五级分类太过恐怖,《唐律》将杖分为杖六十、杖一百等五级,这就是我们在影视剧中看到的形态。
法律当然是一回事,皇帝的脾气又是另一回事。假如某个官员不慎惹皇帝生气,可以暂时忽略《唐律》,在唐玄宗时期,当时的御史蒋挺因当庭说了几句唐玄宗不喜欢听的心里话,就像电视连续剧中那样,直接被左右侍卫上马杖打,活活被打死在朝堂上。
杖发展至宋朝,可谓是杖的顶峰时期。宋时不仅恢复了“杖脊”,而且恢复了“重杖”,前面提到的林冲,本来应该面对这种刑罚的,只是被柴大官人所救而已。宋以后,杖刑泛滥,成为官吏压榨下属的利器,在当时,由于刑罚过于严厉,许多人放弃了参军的念头。
杖虽可怕,人亦可怕。行刑时,狱警会及时发出讯号。看上去他似乎平静地站在高台上,其实两脚早有暗号。假如站着的时候是“八字外”,表示给行刑者让路,这个时候就体现了行刑者的表演能力,杖举得老高,砸下来却不太疼。假如说“内八”,那就是“无活口”。两脚站在正中的话,说明这个人无人庇佑,无人憎恨,正常行刑,不可杀。
但至明朝时,杖刑制度更为严苛,还出现了廷杖,也就是三尺五寸长的大荆条。但那时候的惩罚还是有水份的,因为是穿着衣服挨打,很多人提前在屁股上垫棉衣之类的东西以减轻打击的痛苦。
那倒不是说明朝的杖刑很可怕。以棉衣减慢打击也只持续了一段时间,后来又脱掉裤子打起来。那时并不少见高官受罚的惨痛经历,如沈思孝,行刑时痛得直昏过去,在家躺了三天才苏醒过来。那不算什么,另一个官员赵用贤,受过一次杖刑后,屁股上的肉都掉光了,还被自己的妻子捡回家留下当宝贝,这也成了当时明朝官员“夺位”的好办法,不过要看是否有命。